您是否已年满 18 岁或以上?
“神的事情,人所能知道的,原顯明在人心裡,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”(羅1:19)。 《聖經》開宗明義,是偉大的宣告: “起初,神創造天地”(創1:1)。 “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,他們雖然沒有律法,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。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,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,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,或以為是,或以為非”(羅2:14-15)。 “良心”,就是上帝刻在人心中的上帝的“律法的功用”。
4796824372433055
Antoian Kordiyal
TGBATRISXXX
United States
上传
浏览、上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