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下来播放


里程信仰问答 #17 馮秉誠牧師:怎麼知道有上帝?藉着所造之物 - 良知

0 观看次数
HRJH
1
发布时间 24 May 2024 / 于 福音信息

“神的事情,人所能知道的,原顯明在人心裡,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”(羅1:19)。
《聖經》開宗明義,是偉大的宣告:
“起初,神創造天地”(創1:1)。

“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,他們雖然沒有律法,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。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,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,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,或以為是,或以為非”(羅2:14-15)。
“良心”,就是上帝刻在人心中的上帝的“律法的功用”。

显示更多
0 评论 sort 排序方式

接下来播放